一、项目情况
项目名称:集中查验场电动作业车辆采购;
招标控制价:236800.00元(不含税);
计划服务期: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;
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约定标准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资质要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【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】及【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/corp-query-homepage.html)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,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】。供应商(制造厂商)须具备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》,许可项目应包含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(含修理、改造),子项目须包含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(观光车)。若由代理商参与投标,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原厂授权文件(品牌授权或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授权),以及制造商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。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(例如事业单位)的,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,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;
业绩要求
供应商近三年(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)承接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16万元(含)以上电动巡逻车或观光车供货类似业绩(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);
技术要求
供应商对照竞价比选文件第三章 需求任务书 第二条“产品规格参数”的参数指标逐条应答,供应商须完全响应。否则,若有一项未响应,则按否决响应资格处理(提供《需求偏离表》加盖公章);
其他要求
1.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声明函,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,从注册时间起算),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)的“失信被执行人”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“严重违法失信名单(黑名单)”(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);
2.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;
3.本次竞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。
三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
比选文件的获取
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意愿参与的单位,在本平台自行下载获取竞价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(详见公告附件);
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
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5月11日09 时30分(北京时间),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;
递交文件地点
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B座4楼418会议室(乘坐B7、B8电梯);
开标时间
2026年5月11日09 时30分(北京时间);
开标地点
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B座4楼418会议室(乘坐B7、B8电梯)。
四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海口市恒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
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金沙湾四路与滨海大道交汇处南100米海口新海港和南港"二线口岸"(货运)集中查验场
电话:0898-36612217
联系人:王先生
采购代理机构:海南江东智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地址: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发展大厦3楼
电话:0898-31908523
联系人:黄女士
2026年5月6日
